近日,河北省政府出臺了《河北省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辦法》(以下簡稱“管理辦法”),對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的原則、范圍、定義、體制等內容進行了系統規范,進一步健全了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制度,對促進河北省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規范化和科學化、提升國有資產管理效能具有重大意義。
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是國有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。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,是指行政單位、事業單位通過使用財政資金、接受調撥、劃轉或置換等方式取得或形成的資產。
“此次出臺的管理辦法,明確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除行政事業單位占用、使用的國有資產外,還包括行政事業單位直接支配的公共基礎設施、政府儲備物資、文物文化等國有資產,清晰界定了資產管理范圍,進一步提升了管理的系統性、規范性。”河北省財政廳相關負責人說。
管理辦法緊密結合我省實際,總結了我省資產管理較為成熟的做法,細化了資產配置、使用、處置、收入等環節的具體要求,著力增強了可操作性。
在配置上規范源頭管理。要求縣級以上政府組織建立完善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配置標準體系,明確配置的數量、價值、等級、最低使用年限等標準。
在使用上加強共享共用。要求縣級以上政府統籌規劃,建立健全資產共享共用機制,采取措施引導和鼓勵行政事業單位盤活存量資產。特別要求在確保安全使用的前提下,推進大型設備等國有資產共享共用工作。鼓勵有條件的財政部門牽頭設立公物倉,將低效和閑置等資產,統一納入公物倉管理。
“這些措施深入落實了政府‘過緊日子’要求,利于促進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的從嚴配置、高效利用。”省財政廳相關負責人說。
管理辦法還要求,各部門及其所屬單位應當明確資產使用人和管理人的崗位責任,按照規程管理使用資產,充分發揮資產效能,避免資產閑置浪費,嚴禁公物私用。同時,規定全省統一應用預算管理一體化資產系統,全面反映資產管理使用情況,推行資產管理網上辦理,推動資產與預算、財務、收入等管理業務相銜接,促進信息共享。
省財政廳相關負責人表示,各部門及其所屬單位應當加強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風險防控,確保管理規范、責任可查。
為進一步抓好管理辦法的貫徹落實,省財政廳于9月底面向全省財政系統、省直部門舉辦了專題業務培訓班,推動提升全省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水平。